我在學校兼辦了文書及人事
最近因為老二常常口頭報備外出的事
讓我不得不將責任劃分一下
老大原本就常常不假外出
但是他都不會告訴我
我也樂得輕鬆
前一陣子去開會人事主任說了一個真實發生的笑話
"有一天某校兼辦人事打電話給他
請他趕快到學校來查校長的勤
因為他們校長不假外出"
各位姐妹啊
老大要外出不告訴你 他要自行負責
跟你講了你才要擔心
最近老大視力不好都邀老二開車
老二都會來跟我報備
我為了將責任釐清
不得不將出勤要點加上細則重新公佈在校網
細則內容如下:
1.如因公務請填寫外出登記本
2.如為個人私事,且不在本校學區範圍內,來回需超過半小時,請務必辦理請假手續,以確保您的權益,及自身安全. 3.本校行政老師及專任職員簽到簿置辦公室 由各處室主管負責督導勤惰 由兼辦人事維護
公文部份摘錄
(兼有行政職務之教師及專任職員工之簽到(退)得分置各處室辦理,由各處室主管負
責督導勤惰或集中統一由人事負責管理,並列入平時考核紀錄。
當初看到公文時 我就在公文上簽"簽到簿置辦公室 由各處室主管負責督導勤惰 由兼辦人事維護"
以免增加自己的困擾 而校長也同意後就會各處室主任 就可以將公文歸檔
也可影印下來以備不時之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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